和田中学运动场地管理制度 |
作者:体育组 发布人:刘宁 发布时间:2008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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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运动场地是进行体育教学和训练的课堂,是学生课外进行锻炼的场所,全院师生员工应自觉爱护,相互监督。
二、严禁一切车辆进入田径场,违者扣车罚款。
三、严禁窃取田径场内沙坑内的沙子以及室外其它体育器械。
四、雨天禁止使用田径场地及中间运动场。
五、损坏运动场地和体育器材要追究其责任,不接受教育者必要时送学校教导处。
六、外单位借用体育场地,一律凭单位证明与总务部门联系,经校领导研究同意后方可使用。
七、学校工作人员应经常检查维修学校室外体育设施,如设施损坏,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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