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网络

本站 

   
  首页>>行政办公>>师资人事>>公  告

独生子女保障计划

 作者:孙玮   发布人:校长室   发布时间:2008年10月15日
 
  上海市计划生育协会、上海市人口福利基金会、中国人寿、中国平安、新华人寿,面向全市范围推出第一项“独生子女保障计划”的计划生育保险产品。

1、参保对象:出生满30日—16周岁的独生子女,其父母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保险期限:一年
3、购买份数:最多购买一份。

保障责任        保障金额
疾病身故         40000元
意外身故         40000元
重大疾病         20000元
意外医疗         5000元(每次扣除100元后按80%赔付)

保险费           60元/人


有意向购买的老师可以到孙玮处登记。


2008.10.15



 本站热点
 网上调查

新版市北初北校网站

很好很漂亮
马马虎虎很一般
很差很难看

 常用站点
静安教育 家校互动 教师教育
 静安教育  家校互动  教师教育
 管理平台
学籍管理 图书馆 实验室
学籍管理 图书馆 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