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日活动简讯
作者:刘京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07日
2017年11月3日,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党日活动,由支部书记刘京就意识形态工作的形势作辅导。首先向党员介绍静教委(2017)91号文件,关于印发《静安区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明确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要认清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然后结合学校新修订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讨论稿)进行了进一步解读,特别是对教师之间因工作需要建立QQ、微信等群组的管理要求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接着,就学校意识形态责任制度中参照执行的《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带领大家对意见的六条内容进行了详细的学习。特别是对如何辨别、抵制“去思想化”、“去历史化”、“去中国化”、“去主流化”等错误思想和观点,进行了详细的阐述。通过学习使党员进一步明确:网络行为是党员干部言行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员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走好网上群众路线,规范网络行为,促进形成健康向上、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最后,对目前使用广泛的微信社交的注意事项和禁忌,进行了分析。通过辅导学习,旨在促使党员对意识形态工作有足够的重视,同时进一步了解知晓党员干部在网络行为中应该掌握的规矩和把握好的分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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