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市和田中学党员责任区工作制度
作者:党支部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22日

为了充分发挥学校党支部的政治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上级有关党员责任区工作的精神,组织全体党员在各自的工作、居住和社会活动责任区域,广泛开展联系群众、关心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的活动,密切党与群众的联系。
1、建立以党组织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支部委员分工,建立支委和党员的两极责任区联系网络。
2、每学年由党支部确定并公告党员责任区及责任人。
3、每位党员联系一位或若干位申请入党教师、青年教师、民主党派人士或困难党员,经常关心、指导结交对象的工作、生活和发展,及时掌握思想动态,排忧解难,每学期交流谈心不少于2次。
4、每位党员联系本单位一位退休困难教师,采取电话慰问或上门探望的形式了解、关心他们的思想和生活。教师节和春节前应予以慰问,有条件的应每学年探望一次或服务一次。
5、每位党员结对一个教研组和一个年级组室,主动了解组室内群众的需求和工作开展情况,关心组内群众的思想,协助组内问题的解决,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
6、每位党员结对一名学习或家庭困难的学生,了解关心他们的学习生活和具体困难,给予学习上的指导和生活上的关心照顾。
7、每位党员应到居住区党组织报到,寒暑假期间积极参与社区组织的志愿服务工作。
8、每位党支部委员按照分工,主动关心、了解、指导党员在责任区工作中的具体情况。
9、对于群众中的思想问题,党员应及时向党支部或校领导反馈,并对如何做好有关思想工作出谋划策。
10、每位党员每学期应认真填写党员责任区工作情况记录表,党支部结合党员民主评议每学年组织一次总结交流。
201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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